高壓試驗變壓器生產試驗標準及檢驗方法
高壓試驗變壓器生產試驗標準及檢驗方法
1 范圍
DL/T84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額定電壓為100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單相工頻高壓試驗裝置(以下簡稱裝置)的性能參數、技術要求、試驗項目、試驗方法、標志、包裝、運輸及儲存條件。
本部分適用于1000kV及以下單相工頻高壓試驗裝置的組件配置、設計、制造及使用,三相工頻高壓試驗裝置可參考本部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DL/T84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應于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2681 電工成套裝置中的導線顏色
GB/T 2682 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
GB 4793.1 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6010-1:1990
GB/T11023—1989 高壓開關設備六氟化硫氣體密封試驗方法
GB/T 12501.2—1997 電工電子設備按電擊防護分類 第2部分:對電擊防護要求的導則
GB/T 16927.2—1997 高電壓試驗技術 第2部分:測量系統EQV IEC 60060-2:1994
JB/T 5473—1991 儀用電壓互感器
JB 8749—1998 調壓器通用技術條件
JB/T 9641—1999 試驗變壓器
JJG 314—1994 測量用電壓互感器
JJG 496—1996 工頻高壓分壓器
3 術語和定義
DL/T848的本部分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工頻高壓試驗裝置 power-frequency high voltage test device
由調壓器、試驗變壓器、測量、控制和保護等基本組件組成的試驗裝置。
3.2
一體式裝置 complete device
調壓器、試驗變壓器、控制裝置及保護裝置(允許測量系統除外)組合成一體 裝置。
3.3
分體式裝置 prtial device
控制裝置、調壓器、保護裝置與試驗變壓器等用外連接的方式組合為一體的裝置。
3.4
保護裝置 protective device
具有過電流保護、過壓控制和操作聯鎖功能的組件統稱為保護裝置。保護電阻也是保護裝置的一種,主要包括水電阻和固體電阻兩類。
4 產品分類及型號
4.1 產品分類
產品分為一體式裝置和分體式裝置兩類。
4.2 產品型號
5.1 使用條件
裝置的使用條件如下:
a)環(huán)境溫度:-5℃~+40℃;
b)相對濕度:+25℃時不超過90%;
c)使用環(huán)境應無明顯的塵埃、煙、腐蝕性、可燃性氣體、水蒸氣和鹽霧,無嚴重的震動情況;
d)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m。
5.2 額定標稱值及配置
5.2.1 額定標稱容量
a)一體式裝置額定標稱容量推薦值:
0.2,0.5,1,2,3,5,10,15,20kVA
b)分體式裝置額定標稱容量推薦值:
5,10,15,20,25,30,50,100,150,200,250,300,400,500,600,750,1000kVA。
5.2.2 輸入電壓
裝置額定標稱輸入電壓推薦值:
0.22,0.38,3,6,10kV。
5.2.3 輸出電壓
裝置額定標稱輸出電壓推薦值:
1,5,10,50,75,100,150,200,250,300,375,500,600,750,1000kV。
5.2.4 輸出電流
裝置額定標稱輸出電流推薦值:
0.1,0.2,0.25,0.5,1,2,4A。
5.2.5 裝置的配置
a)調壓器的額定容量應不小于試驗變壓器的額定容量;
b)配置的分壓器類測量系統應滿足GB/Tl6927.2的要求,配置的電壓互感器類測量系統應滿足JJG314和JB/T5473要求。
5.3 性能要求
5.31 各參數的允許偏差
調壓器、試驗變壓器損耗、阻抗電壓及變比、空載電流的允許偏差范圍:
a)空載損耗:+15%;
b)負載損耗:+15%;
c)總損耗:+10%;
d)空載電流:+30%;
e)試驗變壓器阻抗電壓:15%;
f)變比:±1%。
各參數以制造廠設計值為標稱值,沒有給出參考值的以通過同類型、同規(guī)格型式試驗的裝置相關參數為參考值。
5.3.2 繞組允許的zui大承受電流
應給出裝置內的變壓器、調壓器繞組允許的zui大工作電流,如果沒有給出則按1.2倍額定電流lmin考核。
5.3.3 試驗變壓器的阻抗電壓
單臺試驗變壓器的阻抗電壓為額定電壓的4%~12%,串級式結構阻抗電壓不應超出額定電壓的15%,調壓器的zui大壓降應滿足JB8749要求。
5.3.4 絕緣水平
5.3.4.1 概述
高壓工頻試驗裝置的絕緣水平和相應的試驗可按各組成部件分別進行。
5.3.4.2 設備的zui高工作電壓和絕緣水平
調壓器給出zui高工作電壓Um,可以不小于繞組額定電壓,推薦Um取l.15倍額定電壓;除非有要求,試驗變壓器不給出設各zui高工作電壓。
設各絕緣水平的額定耐受電壓是由絕緣試驗驗證的,不同的額定電壓等級有不同的試驗耐壓值。
干式結構試驗裝置繞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l0MΩ;油浸結構應不小于20MΩ。
5.3.4.3 交流耐壓
交流耐壓包括工頻耐壓和感應耐壓。
a)試驗變壓器和調壓器的技術性能應分別滿足JB/T9641和JB8749等相關標準要求;
b)測量系統在沒有特殊規(guī)定情況下的交流耐壓值不應低于額定標稱電壓的1.15倍;
c)各低壓端子對金屬外殼、電源輸入端子對金屬外殼之間應滿足3kV、lmin外施工頻耐壓要求。
5.3.5 局部放電水平
如果有要求,裝置的局部放電量水平由供需方商定。
5.3.6 波形
裝置輸出的電壓波形中諧波方均根值不應超過基波方均根值的5%。
5.3.7 溫升限值
在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下,油浸式結構裝置繞組溫升限值不得超過65K,油頂層溫升限值不得超過55K,其他部分的溫升限值不得超過50K,干式(如環(huán)氧樹脂澆注)和SF6氣體絕緣結構裝置的繞組溫升限值不超過75Ko
5.3.8 裝置輸出端試品擊穿時短路承受能力
配有保護電阻時,應在裝置額定電壓下進行三次試品擊穿試驗的考核;不配置保護電阻的裝置,應在解除試品擊穿保護功能的情況下,進行2倍試品擊穿保護動作時間(或過流保護動作時間)且不低于80%額定輸出電壓下的試品擊穿試驗(保護電阻的選擇,推薦采用lkΩ/10kV計算)。
試驗變壓器與調壓器連接在一起的裝置,無論是否配置保護電阻,都應在不低于80%額定電壓的情況下,承受通過開關或間隙放電形成的輸出端短路沖擊,不應有任何機械和電氣損傷。
5.3.9 密封性能
油浸絕緣結構裝置不得有滲漏油現象,氣體絕緣結構裝置年漏氣率不應大于1%。
5.3.10 允許運行時間
在規(guī)定使用條件下,裝置在額定容量和額定電壓時允許連續(xù)運行1h,在2/3額定電壓和2/3額定電流時允許長期運行。
5.3.11 操作控制及保護功能
操作控制及保護功能要求:
a)裝置應滿足輸出電壓的連續(xù)可調,在75%試驗電壓以上,應瞞足每秒2%的額定電壓上升率和下降率的要求:
b)當裝置輸出電流大于整定電流,過流保護裝置應在1s內切斷回路,推薦裝置配置過流指示燈和過流蜂鳴器報警;
c)配置電壓保護裝置時,擊穿動作電壓不大于保護裝置設定電壓的±5%;
d)控制臺應有控制電源的開關和電源指示燈,電源主回路開關應有明顯開斷點;
e)裝置應有高壓從零升壓功能。
6 試驗方法
6.1 外觀檢查
檢查結構、標志和銘牌,特別是控制回路的連接標志應醒目、清晰。
6.2 絕緣電阻測量
工頻耐壓值不大于3kV的設備應使用2500V兆歐表,指示量限不低于10000MΩ;工頻耐壓值大于3kV的設備應使用5000V兆歐表,指示量限不低于10000MΩ
6.3 直流電阻測
測量繞組直流電阻時,設備應在環(huán)境溫度下放置24h,并記錄環(huán)境溫度。采用非電路測量時,當測量結果與設計值(或型式試驗值,產品平均參數)有較大差導時,應采用電橋法判定。采用伏安法測量時施加電流不得大于繞組額定電流的10%。
6.4 繞組連接檢查
檢查裝置中調壓變壓器、試驗變壓器、保護裝置、控制回路、濾波裝置和無功補裝置等的連接應符合說明書(或技術條件等文件)要求。
6.5 變比測量及測量系統校準
試驗變壓器變比測量可采用橋式平衡法,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不大于5%。
測量系統的校準應包括分壓器、電壓互感器的測量,應考慮二次電纜(二次連接線)及二次儀器負荷的影響。測量系統的總不確定主應包括測量系統各部件的穩(wěn)定性、線性(電壓系數)、溫度影響、鄰近效應影響等,測量方法按JJG314和JJG496。
6.6 交流耐壓試驗
a)施加的交流電壓波形應滿足諧波量方均根值不大于基波量方均根值的5%,應監(jiān)測試驗電壓峰值;
b)用于監(jiān)測電壓的測量系統的測量不確定度不應大于3%;
c)在達到75%試驗電壓以后應均勻升壓,升壓速率在2%試驗電壓/s左右,或在10s~l5s時間范圍內升至試驗電壓。
6.7 空載特性測量
調壓器和試驗變壓器的空載輸出電壓特性曲線應平滑,調壓器特性曲線應無明顯回落現象。伏安曲線及空載損耗應滿足設計值或與型式試驗樣機參數一致,偏差應滿足5.3.1條的要求。
伏安曲線測量用平均值電壓表、方均根值電流表和低功率因數功率表,應滿足0.5級要求,量程擴展器(互感器)滿足0.2級的要求。測量損耗時應對相位差影響進行修正,否則應提高測試儀表和量程擴展器的準確級。
6.8 負荷特性測杜及輸出容量核查
負荷特性測量全部使用方均根值儀表。在受到試驗設各限制時,可以施加不小于50%額定電流,測得的負載損耗值乘以額定電流對試驗電流之比的平方,再校正到參考溫度。
負荷特性測量時,除接觸式調壓器在空載輸出電壓為輸入電壓1/2位置時輸出端短路,其余種類調壓器在空載輸出電壓上限位置時短路,試驗變壓器在另一側短路。
也可以通過檢測調壓器、試驗變壓器的鐵心截面積、導線截面積、導線電導率以及空載特性測量來核查試驗裝置的輸出容量。間接核查輸出容量可按下式核驗:
(1)
式中:
D——鐵心等效直徑,mm;
P——額定輸出容量,kVA。
6.9 密封性能試驗
如果制造廠沒有相應的技術條件規(guī)定,油浸式結構設備施加0.05MPa壓力保持4h,殘壓不小于0.03MPa;氣體絕緣結構設備可按照GB/Tl1023要求進行檢漏。
6.10 局部放電測量
a)局部放電測量應在整套裝置上進行,應包括測量系統;
b)例行試驗應在lmin以內測量試驗裝置的視在放電量,型式試驗應在3min內每5min測一次,滿足允許局部放電量要求且局放量無增大趨勢。
6.11 保護及控制功能檢查
a)有限位要求時,限位功能應可靠;
b)配置有電壓保護裝置時,裝置輸出電壓超過保護裝置設定電壓的±5%時,保護裝置應動作;
c)裝置達到設定電流時,應有限流功能,過流指示燈及蜂鳴器應能正常工作;
d)其他指示燈和儀表應正常工作;
e)裝置應從零開始升壓。
6.12 溫升試驗
a)裝置額定電壓和額定電流情況下的溫升試驗施加時間不低于lh,2/3額定電壓和2/3額定電流情況下的溫升試驗施加時間不低于8h,繞組溫升一般采用電阻法測量;
b)裝置各部分(包括控制裝置測量系統)的溫升試驗可以單獨進行;
c)試驗變壓器、調壓器的升溫試驗可選擇直接負載法或短路法。
6.13 zui大承受電流能力試驗
zui大承受電流能力試驗可以在整套裝置上進行,也可分別按組件進行。
6.14 波形試驗
空載輸出電壓的波形畸變采用諧波分析儀進行測量,畸變率的大小以基波分量的百分數表示。如果沒有特殊規(guī)定,應在50%~100%額定電壓范圍內進行測量。
6.15 電壓輸出速率試驗
用于電壓輸出速率測量的系統,阻尼時間不得大于2s,電子秒表分辨力不低于0.01s,重復測量上升率和下降率3次,取乎均值。電壓范圍推薦為10%~80%的額定電壓。
6.16 輸出端試品擊穿承受能力試驗
配有保護電阻的裝置,應在額定電壓下,升壓到額定輸出電壓,通過開關閉合或間隙放電的形式造成輸出端短路,檢查調壓器、試驗變壓器及其他輔助裝置是否發(fā)生機械或電氣損傷;不配置保護電阻的裝置,應在80%額定電壓下,進行上述試驗。
7 試驗
7.1 試驗的一般要求
試驗應在5℃~4℃的環(huán)境溫度下進行??蛰d輸出電壓波形諧波量的測量、輸出電壓速率檢測、局部放電量測量和保護裝置性能檢測應在整套裝置上進行,其余試驗項目可以分別在各組件上進行。工頻高壓試驗裝置的組件,包括測量系統、保護裝置、濾波裝置、無功補償裝置和隔離變壓器等,按相應的設各標準進行出廠試驗及型式試驗。
7.2 測試儀器儀表
用于試驗的測試儀表應采用不低于0.5級的電氣測量儀器儀表(兆歐表、溫濕度計除外),量程擴展器(如互感器)和電橋應不低于0.2級。
7.3 試驗項目
7.3.1 出a)外觀檢查,見6.1、8.1、8.2、8.3條;
廠試驗項目
b)變比試驗及測量系統校準,見6.5條;
c)繞組直流電阻測量,見6.3條;
d)繞組連接檢查,見6.4條;
e)絕緣電阻測量,見6.2條;
f)交流耐壓試驗,見6.6條;
9)調壓器及試驗變壓器空載特性試驗,見6.7條;
h)負荷特性測量及輸出容量核查,見6.8條;
i)密封試驗,見6.9條;
j)局部放電測量,見6.10條(有要求時);
k)保護及控制功能檢查,見6.11條。
7.3.2 型式試驗項目
a)局部放電量測量,見6.10條;
b)溫升試驗,見6.12條;
c)zui大承受電流能力試驗,見6.13條;
d)波形試驗見6.14條;
e)電壓輸出速率檢查,見6.15條。
注:型式試驗前應進行全部出廠試驗項目的試驗,型式試驗之后還應復測出廠試驗項目中的絕緣性能試驗項目。
當訂貨有特殊要求時,可進行特殊試驗。
7.3.3 特殊試驗
輸出端承受試品擊穿能力試驗,見6.16條。
8 結構及標識
8.1 一般結構
a)裝置應有良好的觸電保護措施,符合GBl2501.2的要求:旋鈕、手柄的軸、按鈕及操控開關不允許帶電,用于觸電保護和外殼及其他部件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有防止金屬物落入操控裝置帶電部分的措施;
b)調壓器、試驗變壓器、測量系統及濾波裝置、無功補償裝置等設各的結構應便于裝配和拆卸,便于運輸與吊裝;
c)容量小于50kVA的設各推薦安裝可移動滑輪,容量不小于50kVA(或單臺重量大于30kg)的設備應有吊拌(環(huán));
d)裝置結構與電氣連接應滿足:任何導線、螺絲、彈簧的零件松動不會造成可觸及的金屬件帶電,承受機械應力的導線連接不應僅靠焊接而應有其他緊固方法,與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相關的可更換部件應作標志,嚴禁可觸及零部件與電源中性線作內部連接;
e)連接導線與接地線應采用銅芯導線;
f)裝置的各組成部分其他要求應符合相關標準或技術條件規(guī)定;
g)連接導線顏色選配截面及標識應符合GB/T 2681要求,指示燈及按鈕顏色應符合GB/T2682要求,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應符合GB4793.1要求。
8.2 接地與標識
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螺栓,接地處應有明顯的接地符號或接地字樣,回路中各接地點與可觸及的裝置金屬外殼之間的接觸電阻應小于0.1Ω,接地線規(guī)格應滿足表1要求。
表1 接地線規(guī)格
連接導線載面S1
mm2 接地導線載面S2
mm2
S1≤16 S2= S1(≥6)
16<S1≤35 S2=16
S1>35 S2= S1/2
高壓輸出和輸入端子分別用A和a表示,低壓輸出和輸入分別用X和x表示,接地符號用“”或“接地”表示。并聯的輔助裝置可用A和X分別表示高壓端子和低壓端子,串聯的輔助裝置不做規(guī)定。
各種操控按鈕、手柄、指示燈、指示儀表應有對應的明顯標識,推薦用漢語標識。
標志應牢靠耐腐蝕。
8.3 銘牌
銘牌不易腐蝕,字跡清晰耐久,可按各組件給出相關參數,主要內容可包括如下方面:
a)國名;
b)產品名稱、型號及產品代號;
c)采用標準代號;
d)制造廠名;
e)出廠序號;
f)使用條件;
g)繞組連接圖和連接組標號;
h)額定容量,kVA;
i)各繞組的額定電壓,kV;
j)各部件繞組的額定電流,A;
k)阻抗電壓,%;
l)空載電流,A;
m)允許運行時間,h;
n)總重或各部件重量,kg或t;
o)制造年月。
裝置中各組件均應參照各自的標準要求,給出分別的銘牌,如果部分內容沒有反映在銘牌上,則應在說明書中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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